吴亮律师
学生自残,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要负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因为学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属于有过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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