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1. 提前申请:需提前一个月向现居住地的司法所递交书面申请,说明回户籍地的原因,如家庭重大变故、就医等,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司法所签署意见:司法所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人的日常表现、申请理由等进行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
3.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批: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征求户籍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意见,再做出决定.
4. 接收与报到:经批准变更居住地后,县级司法行政机关会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法律文书和矫正档案移交户籍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人需在收到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到户籍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你好,我是杜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