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亮律师
解析:
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之争的问题,通常是由县级及以上级别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机关承担处理责任。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此种争议的解决方案将根据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调查与公正的裁定。若有当事人对于处理决定持有异议,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向上级行政机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四条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以下简称争议案件)的调查和调解工作;对需要依法作出处理决定的,拟定处理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县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人员负责办理争议案件有关事宜。✫✫✫✫✫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我们说的这个土地归属问题,通常是得交到县里或市里的国土局办。他们收到我们的投诉后,就会根据我们纠纷的具体情况,再对照着相关的这些法律规定给你看看怎么办。要是你觉得他们的处理结果不公平那你也你还能有机会去上级国土局去申请行政复议,甚至还可以直接找法院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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